新闻中心
联系方式
联系人:徐合法(先生)
电话:0755-84010566
手机:13728816333
传真:0755-84010099
电子邮箱:97352577@qq.com
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金城路1-1号3栋201-1

东莞起重机安全操作新规程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公司新闻
本文来源:http://www.szqzj.net发布时间:2012/6/8 9:15:49

    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东莞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,减少与防止起重伤害事故,原劳动人事部于1985年6月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。这个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、制造、检验、报废和安全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,做了最基本的规定。
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中规定,起重机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,东莞起重机包括超载限制器、力矩限制器、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、下降极限位置限制、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、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、幅度指示器、联锁保护装置、水平仪、防止臂后倾装置、极限力矩限制装置、缓冲器、夹轨钳或锚定装置、风速风级报警器、支腿回缩定位装置、回转定位装置、登机信号按钮、防倾翻安全钩、检修用吊笼、扫轨板和支承架、轨道端部止挡、导电滑线防护板、倒退报警装置、暴露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、电气设备防雨罩等25种。
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东莞起重机要求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,必须保证传动性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,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安全停车;电气设备上应设置主隔离开关、紧急断电开关、短路保护、失压保护、零位保护、失磁保护、过电流保护、超速保护和接地保护等9种保护装置。
起重机械的管理,主要指制造和使用两个方面。起重机制造厂有一定的技术能力,保证产品技不低于行业通用的技术条件水平;自制和改造起重机,或非定点生产厂生产起重机,必须具有相当于起重机定点生产厂的技术水平,而且要有设计文件或改造方案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。对产品质量不稳定、出厂的产品东莞起重机经常造成事故的制造厂,有关部门应要求整顿,问题严重的应责令停产。
    “一流服务、一流产品、一流服务”是深圳市华腾起重机械一贯的精英方针,“强素质、树形象、重质量、讲诚信”是深圳市华腾起重机械一贯的发展理念。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朋友一道共创美好未来。

热门关键词:东莞起重机

文章标签:
更多相关信息
最小化
0755-84010566
QQ